一、表现形式
【廉租房】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

 


二、申请对象: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

 


三、收入限制标准:
【廉租房】主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四、交纳租金: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五、其它: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廉租房申请指南】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

 

供应对象: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以下简称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及产权单位按照规定在住房领域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向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办理机构: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是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住建(住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公安、民政、监察、税务、工会、残联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市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准入条件:

按照每年度公布的昆明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所需材料:

(一)《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现住房证明(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明的须同时提交)。无房户或者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由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三)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申请人持有特困职工优惠证、革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交。

 

户型面积: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廉租房申请流程】

 





【公租房申请指南】

 

适用范围: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和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按本办法执行,其他县(市、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参照本办法。


供应对象:
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


办理机构:
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准入条件:
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的;
2.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未享受实物配租的;
3.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1.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毕业证书(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住房和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
3.非当地户籍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户型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成套住房建设以一居室或者两居室的小户型为主。






 

【公租房申请流程】

 

领取申请书、格式表格
方式一:申请人可以在已公布的便民服务点领取;
方式二:申请人可以登录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www.kmzbj.gov.cn或者www.kmzbj.cn自行下载,按照要求打印。

 




 

>>>>>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下载

 

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资料应当使用A4纸下载并单面打印;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申请资料;

3、请参照“样表”填写申请资料;

4、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的视为无效件,不予收件。


备注:

申请资料包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 (非当地户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 (当地户籍)”、“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安居卡申请表”、“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服兵役证明”、“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表”、“户型确认委托书”、“代选房委托书”等.

 


>>>>>昆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状态查询

 


>>>>>2016年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选房、房源户型信息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