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31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接连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度假)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对14天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相关景点旅游史的游客和旅行社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告知其主动向目前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做好健康监测,并进行核酸检测。对有本土疫情的城市拟入滇游客,建议改变行程,并做好解释工作。全市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全市星级饭店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落实主体责任。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不得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
此外,云南省内大型演出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严密组织实施,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人员要做到“能打尽打、能快则快”。(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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