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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的经营者、房东注意!违反这些规定将被处罚
来源:乐居买房2022-01-18 00:48:18
摘要
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场所及出租房管理的通告》。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场所及出租房管理的通告》,明确经营者、房东违反这些行业场所及出租房管理规定将被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场所及出租房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住宿人员实名制管理。旅馆业或提供留宿服务的桑拿洗浴场所,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治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住宿登记制度,并及时通过“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上传住宿人员信息。

  二、严格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和留宿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娱乐场所、桑拿洗浴场所、足疗按摩场所、棋牌室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商场、饭店、仓库、建筑工地、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工场所,要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认真做好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凡有人员在以上行业场所留宿的,经营者应当在24小时内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三、严格规范出租房、网约房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网约房的出租人、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信息不明、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居住,并应当在24小时内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四、从业人员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可通过安装注册“安家昆明”微信小程序申报,也可向辖区公安机关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

  五、各行业场所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入场人员严格执行“健康码”“行程码”扫码、亮码制度。

  六、不履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不履行申报义务,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隐瞒谎报相关人员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窝藏、包庇、纵容相关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来,积极举报违反实名登记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管理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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