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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预告|上周昆明卖地1712亩揽金153亿!21日继续出让830亩土地
来源:乐居买房2020-12-21 00:35:59
摘要
12月21日,昆明将出让24宗约829.51亩土地,交易起价约78.97亿元。

 乐居买房讯(编辑 夏娅)上周,昆明连续3天出让土地,共成交1711.69亩,成交金额约153.11亿元。12月21日,昆明将继续出让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27号片区、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及盘龙区金刀营村城改、马家营村城改、东华街道、西北新城新飞林地块、空港经济区大阪桥街道共24宗约829.51亩土地,交易起价约78.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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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22.73亩宅地2.84亿元起拍

  KCXS2018-3-D4号地块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约22.73亩,容积率>1且≤3.96,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起拍价约2.84亿元,起拍楼面价约4728元/㎡,起拍土地单价约1248.2万元/亩,将在呈贡行政中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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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XS-2018-3-D4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KCXS-2018-3-D4地块回迁房、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协议》,并按照相应协议约定承担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土地竞得人须在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KCXS-2018-3-D4地块承担回迁安置房建设,建设面积17620.86m²;承担市政道路、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KCXS-2018-3-D4地块范围内实物建设移交任务。

  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KCXS-2018-3-D4地块社区办公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移交协议书》,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019年6月、7月,金地商置旗下昆明乾辉地产分批竞得马街街道KCXS2018-3-D1、KCXS2018-3-D3、KCXS2018-3-D2号地块,共计132.73亩住宅用地,与海伦堡合作开发玖悦府项目。根据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52号片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的原则,KCXS2018-3-D2号地块的土地竞得人须承诺报名参与52号片区D4地块的竞买。KCXS2018-3-D4号地块或为玖悦府项目后续用地。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130.14亩宅地18.2亿元起拍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将拍卖的土地编号为KCXS2020-19-A1、KCXS2020-21、KCXS2020-22-A1号地块,土地性质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合计约130.14亩,容积率4~4.4,起拍价约18.2亿元,起拍楼面价约4797~5246元/㎡,起拍土地单价约1393.06~1407.1万元/亩,将在呈贡行政中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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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XS2020-19-A1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KCXS2020-19-A1号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协议》,并按照相应协议约定承担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在地块承担市政道路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基础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该宗地KCXS2020-19-A2、A3地块为KCXS2020-19-A1地块的零星整合用地,需按照要求完善零星用地整合手续。土地竞得人须承诺参与该项目后续地块竞买,并至少举牌竞价一次。

  KCXS2020-21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KCXS2020-21号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协议》,并按照相应协议约定承担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在地块承担水务设施建设,社区微改造及道路改造成本,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并承担地块范围内实物建设移交任务。土地竞得人必须承诺参与该项目后续地块竞买,并至少举牌竞价一次。

  KCXS2020-22-A1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春雨路沿线1号地块KCXS2020-22-A1号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协议》,并按照相应协议约定承担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含须在地块承担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公共绿化建设面积15336.9㎡;承担教育配套设施建设,9班幼儿园(KCXS2020-22地块)建设面积3680.1m²;承担市政道路设施、水务设施建设和实物建设移交任务;承担KCXS2020-22-A2地块7000.07㎡、KCXS2020-22-A3地块22.02㎡零星用地整合工作。土地竞得人须承诺参与该项目后续地块竞买,并至少举牌竞价一次。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27号片区二期79.36亩土地16.07亿元挂牌

  西山区福海街道将出让2宗土地,地块编号为J2012-019-A2、J2012-019-A4号地块,面积合计约79.36亩,含65.26亩住宅用地及14.1亩商业用地,容积率4.94~7.27,交易起价约16.07亿元,竞价阶梯为2000万元,楼面价约4179~6151元/㎡,土地单价约2025万元/亩,将在呈贡行政中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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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7号片区二期J2012-019-A2、A4地块项目须整体竞买,且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西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27号二期项目回迁房、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协议》,与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27号片区二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确认协议》,与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签订《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四园庄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项目安置房建设移交合同》,与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签订《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27号片区二期回迁安置房建设移交合同》,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签订《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移交协议书》,并按照相应协议约定承担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土地竞得人须承担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建筑面积为13923.88㎡,包含四园庄回迁安置面积11975.83㎡,高朱村回迁安置面积1948.05㎡;承担市政道路设施、水务设施、公园绿地设施、环卫设施、公安警务设施建设任务;承担教育设施工程,凤凰御景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面积5268.14㎡;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以上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由27号片区二期J2012-019-A4地块承担。

  土地竞得人须承担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7号片区项目35737.32㎡(其中:一期分摊至二期的回迁安置房面积26977.96㎡,二期高朱村51户产权置换面积8759.36㎡)回迁安置任务,购买或提供27号片区一期商品房源35737.32㎡用于满足回迁安置。

  盘龙区金刀营村城改二期148.5亩宅地11.5亿元挂牌

  盘龙区金刀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将出让4宗土地,地块编号为KCPL2020-1-A2、A6、A9、A10号地块,面积合计约148.5亩,土地性质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4.99~7.89,交易起价约11.5亿元,起始楼面价约1762~2676元/㎡,起始土地单价约701.26~1407.59万元/亩,将于呈贡行政中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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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PL2020-1-A2、A6、A10号三个地块必须整体竞买。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签署《盘龙区金刀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KCPL2020-1-A2、A6、A10号地块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具体包含须在KCPL2020-1-A2、A6、A10号地块建设建筑面积203967.85㎡的回迁安置房;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用房、社区体育活动用房;在KCPL2020-1-A6号地块配建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839.4㎡;在KCPL2020-1-A10号地块配建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4906.8㎡;承担异地建设18班初中,建筑面积不小于9080㎡;建设35525.94㎡的公共绿地;承担北京路提升工程建设,面积不小于110602㎡。

  KCPL2020-1-A9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签署《盘龙区金刀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KCPL2020-1-A9号地块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具体包含须配建肉菜市场、公共道路及盘龙江景观示范带。

  今年8月,昆明盘龙区金刀营城改项目首批约129.63亩土地挂牌出让,被同德、赛伦、美的联合以12.71亿元底价摘得,楼面价约2012~6653元/㎡,土地单价约980万元/亩。此次金刀营城改项目二期用地推出,或继续由同德、赛伦、美的联合揽入。

  盘龙区马家营村城改项目一、二期88亩土地8.81亿元挂牌

  盘龙区金刀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将出让5宗土地,地块编号为KCPL2020-4-A1~A5号地块,面积合计约88.04亩,含69亩住宅用地及19.03亩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3.47~7.44,交易起价约8.81亿元,楼面价约1956~4212元/㎡,土地单价约941.5~1101.6万元/亩,将于呈贡行政中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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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PL2020-4-A1、A2、A3、A4、A5号五个地块必须整体竞买。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签署《盘龙区马家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二期KCPL2020-4-A1、A2、A3、A4、A5号地块回迁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具体包含建设建筑面积97925.82㎡的回迁安置房;建设道路、公共绿地;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社区用房、社区文化用房、养老服务设施、体育用房、派出所、标准化菜市场;配建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7360.2㎡;承担异地建设5班小学,建筑面积不小于2250㎡;承担异地建设3班初中,建筑面积不小于1710㎡;承担异地建设2班高中,建筑面积不小于1040㎡。

  西北新城新飞林地块189.08亩土地16.18亿元起拍

  五华区普吉街道将出让的土地编号为KCWH2020-8-A1、9-A1、10-A1、11-A1号地块,面积合计约189.08亩,含47.91亩住宅用地、103.44亩商住用地及37.73亩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2.6~5,起拍价约16.18亿元,起拍楼面价约2223~5528元/㎡,起拍土地单价约740.98~958.11万元/亩,将在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网上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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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WH2020-8-A1、9-A1、10-A1、11-A1四个地块须整体竞买,同步建设,9-A1、10-A1、11-A1三个地块须先期建成。KCWH2020-11-A1地块需自持地上8万平米商业,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0年内(含10年)不得申请办理变更、抵押等权属转移事项。土地竞买人(包括其股东方或关联方)须按照昆明市和五华区相关产业规划导向,引进大健康产业进驻;引入发达国家或地区世界500强企业设立区域总部不少于1家;引入境外国际外事机构设立办事处不少于1家;引入世界知名生物医药企业不少于1家,相关产业策划文本须提交五华科技园管委会审核。

  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五华区人民政府签订《五华区西北片区KCWH2020-8-A1、9-A1、10-A1、11-A1号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具体事项包含土地竞得人须按照标准完成五华西北片区规划范围内11.79平方公里内约208694.80㎡道路建设;完成五华西北片区规划范围内11.79平方公里内阜外医院南侧110KV电力架空线迁改项目建设;待整个云冶铁路场站拆除完毕后,须建设西北沙河(新飞林地块段),修建河道共长约610m,底宽不小于8m,河道采用生态断面,并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河道两侧设置2.5m宽滨河步行道,沿河道布设D600截污管,并对铁路进行支护;完成35kV冶炼厂线#1-#7塔线路拆除工程。

  资料显示,新飞林地块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东临普吉路,西临小屯路,南临沙河北路,北临规划支路,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80.83亩,距离地铁4号线金川路站、云南省阜外心血管医院、昆明西北部汽车客运站等较近。

  空港经济区大阪桥街道166.57亩商业商务用地5.11亿元挂牌

  空港经济区大阪桥街道将出让3宗土地,地块编号为DTCKG2018-009、DTCKG2020-001、DTCKG2020-005号地块,土地性质均为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面积合计约166.57亩,容积率3.0~4.5,交易起价约5.11亿元,楼面价约900~1312元/㎡,土地单价约179.99~387.7万元/亩,将于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网上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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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龙区东华街道5.08亩商住用地0.26亿元挂牌出让

  盘龙区东华街道将出让2宗土地,地块编号为KCPL2017-4号地块零星地块一、零星地块二,土地性质均为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兼容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合计3388.87㎡(约5.08亩),容积率>1且≤6.18,交易起价约0.26亿元,楼面价约1234~1236元/㎡,土地单价约509万元/亩,将于呈贡行政中心挂牌出让。

  土地交易文件显示,KCPL2017-4号地块零星地块一住宅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R≤48%),可部分用于公寓建设,公寓面积不得超过38100㎡。KCPL2017-4号地块零星地块一需与地块四共同开发建设,相关指标可以与地块四指标相互平衡计算。

  KCPL2017-4号地块零星地块二住宅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R≤48%),可部分用于公寓建设,公寓面积不得超过38100㎡。KCPL2017-4号地块零星地块二需与地块四共同开发建设,相关指标可以与地块四指标相互平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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