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的通告。通告称,7月5日起,抚仙湖将开湖捕鱼,捕捞时间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
根据通告,开湖捕鱼期间,银鱼刺网捕捞种类为银鱼,不得捕捞除银鱼外的其他鱼类;放大线垂钓时,不得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的花鲈鲤、抚仙鲤、抚仙金线鲃等珍稀鱼类,若钓到,必须立即放归抚仙湖。
渔民在划定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原江川、华宁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管辖,在原江川、华宁水域捕捞。原澄江辖区的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管理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管辖,在原澄江水域捕捞,不得跨界捕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及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禁止捕捞。
《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竿(线)100元/年/竿(线)(娱乐性手竿垂钓除外)。(云南网-春城晚报 记者 李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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