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五一”假期开启 云南16州市最新出入政策汇总!
来源:乐居买房2022-04-30 00:29:01
摘要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4月30日

“五一”小长假正式开启!

云南各地将迎来出行高峰

近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云南省疾控中心“五一”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随着“五一”假期来临,人口流动增加,为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休假。提倡本地游、周边游,不去人流量大的景区和地点,出行务必做好旅途中的个人防护。密切关注各地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尽量不前往边境地区。

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所有省外来滇人员、在滇流动人员应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落实信息报备、“两码”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不在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场所长时间逗留。

四、减少聚集聚会。尽量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控制规模,并向属地社区报备,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减少聚餐聚会,建议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封闭场所聚集性活动不超过50人。

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个人健康码变黄码或红码,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文明欢乐的“五一”假期。

云南多地也陆续发布

“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提示

昆 明

近期,国内疫情仍处于高位,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

(一)严格执行防控措施。按照昆应疫指通〔2022〕26号通告要求严格执行,所有来(返)昆人员入昆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及时提前报备。4月30日0时起,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来(返)昆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离昆。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昆”,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必要不离昆”,确需离昆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减少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减少线下办会,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三、严管重点场所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高暴露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

旅游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

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四、做好自我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病毒感染、防范重症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广大市民群众尽快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26号)

2.昆明市疫情防控属地报备电话汇总版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关于使用“昆明健康宝”进行入昆报备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32号)

为高效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现就来(返)昆人员使用“昆明健康宝”进行入昆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备人群

所有外地来(返)昆人员。

二、报备要求

(一)4月30日0时起,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进行报备。老人、儿童等无法使用小程序的特殊情况,须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

(二)来(返)昆人员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备,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健康驿站、宾馆、酒店、社区等均应对报备情况进行查验。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指挥部应按照全市最新防控要求,及时将有涉疫风险的外地来(返)昆人员纳入健康管理。

(四)外地来(返)昆人员应主动配合,对于瞒报、谎报、迟报,或拒不配合、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

曲 靖

曲靖籍在外乡亲告知书

近期,国内上海市、吉林省等出现区域性聚集疫情和社会面传播并外溢多地,本省文山州马关县、红河州河口县、普洱市孟连县、版纳州勐腊县相继出现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昆明市石林县、呈贡区、昭通市镇雄县等地出现外地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五一”假期将至,部分在外曲靖籍乡亲计划返乡或回家省亲,随着人员流动增加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针对有意愿返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一)非必要不返乡。为减少旅途上感染的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亲友非必要不返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的返乡人员,须被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要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需知晓。确需返乡首选乘坐飞机。提前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注册“曲靖防疫出行”,提前进行线上申报,同时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等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三)返乡后需注意。返乡后,必须严格执行曲靖防疫政策措施。外出要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红”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如有身体不适,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

二、严格遵守我市防疫政策

(一)所有入(返)曲人员。所有入(返)曲人员必须注册“曲靖防疫出行”,抵曲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曲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涉疫地区入(返)曲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上海市、吉林省,省内文山州马关县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自离开之日算起,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后期视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及“红码”人员,自离开之日算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四)中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及“黄码”人员,自离开之日算起,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曲人员。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曲人员,自4月8日起抵曲的,入曲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的地区入(返)曲人员。近14天内有国内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省内文山州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自离开之日算起,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实行隔日检测,首末次双采双检)。离开文山州已经超过7天的,入曲后按照3天2次进行核酸检测,时间间隔要超过24小时。

以上各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玉 溪

玉溪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截至2022年4月26日21时,全球新冠肺炎累计报告确诊病例超过509942866例,国际新冠疫情依旧处于大流行状态,形势极为严峻。近期国内上海市疫情仍然处于高位流行态势,北京市、江苏省、江西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等地持续报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本省文山州马关县、红河州金平县、红河州河口县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我市“外防输入”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第一,严格执行玉溪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4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严格执行。所有来(返)玉人员入玉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第二,外出、入玉及时报备。非必要不离玉,确需离玉人员出发前须向本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玉时,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行程轨迹,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暴露史人员,及境外旅居史抵返我市人员,特别是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立即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入玉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如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日常、节假日坚持不聚集。公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疫措施,主动配合交通站点、旅游景区、室内场馆、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疏导安排,保持人际距离,有序排队、有序入园(馆)、有序游览、有序购物。错峰进入游览区域,提倡无接触游览,不扎堆、不聚集、不拥挤。

第四,继续加强个人防护。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社交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第五,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日常生活中科学运动,积极主动锻炼身体,遵循“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健康四大基石,做健康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体质也是预防感染的重要手段。

第六,出现症状主动、及时就医。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请未完成接种的人员,及时去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2022年4月27日

文 山 州

文山籍在外乡亲告知书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社会面传播扩散和外溢风险较高,省内已有多个地区受到波及相继出现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受越南疫情持续处于高位的影响,我州近期发生的疫情均是由省外输入和境外输入引起的本土疫情,全州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部分在外文山籍乡亲计划返乡或回家省亲,随着人员流动增加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剧增。为切实做好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针对有意愿返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一)非必要不返文。为减少因旅途感染及境外疫情感染的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亲友非必要不返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的返乡人员,须被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要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准备。返乡前,请提前通过电话向返回目的所在县(市)疫情指挥部报备(报备咨询电话附后),同时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等进行报告,提前准备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三)抵文时须知。抵文时,要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落地检”(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14天内有省外地区、涉疫地区或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需提前向居住地(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备。

(四)返乡后注意。返乡后,必须严格执行文山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外出要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颜色,如出现“黄、红”码(卡),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如有身体不适,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一)所有来(返)文人员。所有来(返)文人员抵文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文后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文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文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上海市和或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文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

(四)行程卡带“*”来(返)文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14天内有省内州外疫情报告县市旅居史、“通信行程卡”带*号)。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其中第1天可通过核酸“落地检”进行)。

(五)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有14天内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旅居史)。一律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密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活动,于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天可通过核酸“落地检”进行。

以上各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文山市报备咨询电话:0876-2190605

砚山县报备咨询电话:18987647992

西畴县报备咨询电话:0876-7627120

麻栗坡县报备咨询电话:0876-6622001

马关县报备咨询电话:19387677872

丘北县报备咨询电话:0876-4127278

广南县报备咨询电话:0876-5155748

富宁县报备咨询电话:0876-6122628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红 河 州

红河籍在外乡亲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频发、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我州连续发生多起境外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部分在外红河籍乡亲计划返乡或回家省亲,随着人员流动增加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我州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针对有意愿返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一)非必要不返乡。为减少返乡途中的感染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或亲友非必要不返乡。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返乡的人员,必须进行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要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知晓事项。所有入州返州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州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三)返乡后注意事项。返乡后,必须严格执行红河州防疫政策措施。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外出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云南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码”“红码”,应立即向村(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如有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就医过程中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凡不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我州防疫政策

(一)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河州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三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州疫情防控监督,若发现州外入州返州人员隐瞒旅居史和身体健康情况、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不落实“全民戴口罩”“全民扫码”等行为,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街道)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健康红河。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怒 江 州

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上海“将对本市无户籍或无居所的人员,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随着该项措施的落实,怒江州有可能出现大批上海返乡人员,对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落实“外防输入”各项工作要求,怒江州疾控中心发布以下疫情防控提示:

一、倡导在沪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返乡。确有必要返乡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劝导尽量乘坐飞机和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告知本人及其家属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责任。

二、凡14天以来有上海、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怒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凡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红码”来(返)怒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留观,进行5次核酸检测;凡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黄码”来(返)怒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泸水市为我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14天内有省外及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的人员进入泸水市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近14天从外地来(返)怒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凡带*号来(返)怒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后需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由所在村(社区)、单位负责管控和健康监测。无固定居所的进行7天集中留观,开展2次核酸检测(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六、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怒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七、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十、做好网购等邮件快递疫情防控,倡导不购买、不网购、不海淘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外涉疫地区产品,做好快递包裹消毒;取件时做好防护、错峰取件、避免面对面接触;取件后应立即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建议就地拆封处理,尽量不将外包装带入家中;如有必要将外包装带回家,应提前在户外对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无害化处理后按照垃圾分类进行处理;拆封后做好手部消毒,消毒前不要用手擦汗或触碰眼、鼻、口等部位;衣物等可清洗的物品应在清洗后再使用;烹饪网购食品过程中要注意生熟分开,煮熟蒸透。

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6日

昭 通

1

2

3

4

5

6

7

8

9

10


普 洱

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2022年“五一”假期期间

疫情防控的提示

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波及多省份,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更加频繁,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牢牢守住疫情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限制前往涉疫地区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和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其他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主动报告行程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有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时空伴随人员等来(返)普人员,须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具体行程。接到管理人员电话通知被判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时,在核实信息真实性后,应主动自我隔离,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主动配合管理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抵普时须在交通卡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酒店、村(社区)等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开展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地区来(返)普人员。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普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普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普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普人员。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普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普人员。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普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的地区来(返)普人员。近14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普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主动落实健康管理

从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省份的入(返)普人员,入(返)普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入(返)普后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开展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佩戴好口罩,不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医院就诊,并主动向接诊医生说明外出史。

五、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减少线下办会,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当控制人数,超过50人的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休闲等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餐饮业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宾馆、单位内部食堂分时分餐,提倡隔桌就餐、就餐人数不超过餐位数的50%。旅游景区、剧院等公共场馆按规定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等要求,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七、严格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积极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最有效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感染和重症风险。

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思茅区:0879—2851118

宁洱县:0879—3235330

墨江县:0879—4235667

景东县:0879—6228826

景谷县:0879—5229166

镇沅县:0879—3037686

江城县:0879—3827775

孟连县:0879—8725372

澜沧县:0879—7221248

西盟县:0879—8343949


大 理 州

4月15日,上海第15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将对本市无户籍或无居所的人员,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随着该项措施的落实,大理州极有可能出现大批上海返乡人员,疫情外溢和扩散风险仍然存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外防输入”各项工作要求,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积极劝导在沪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返乡。确有必要返乡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劝导尽量乘坐飞机和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告知本人及其家属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责任。

2、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隔离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3、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要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合理安全出行,非必要不远行。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滇、不离州,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5、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疫情高风险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岗位防控规定。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6、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7、积极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

8、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大理州12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大理市:2150906

漾濞县:7524817

祥云县:3118162

宾川县:7140046

弥渡县:8162692

南涧县:8741177

巍山县:6127155

永平县:6526006

云龙县:5520010

洱源县:5121866

剑川县:4525006

鹤庆县:4125237

丽 江

丽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日发布通告

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地入(返)丽人员排查管控

一、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的新入(返)丽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管控措施,期间分别开展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二、已在丽的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人员,以社区(村组)网格为单位,全面拉网式排查并严格分类分级落实管控措施。

(一)入(返)丽满14天的,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入(返)丽已满7天未满14天的,严格落实7天健康居家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入(返)丽未满7天的,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居家监测,期间分别开展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三、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人员要及时如实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因迟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楚 雄 州

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此前通告

所有入(返)楚人员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楚。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加强涉疫地区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

(一)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红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黄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楚人员

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三、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楚。确需离楚的,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并在返岗前需查验回楚后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西 双 版 纳 州

据景洪市发布的第50号通告

该地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严把出入关口

一、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 天开展 5 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景人员,一律进行信息登记,赋黄码管理,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检测7天,分别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14天内行程卡带“*”的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赋黄码管理,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就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带“*”的人员,抵达后就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对其他州外入景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由社区开展7天健康监测服务,期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八、严把出州关口,所有离景出州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德 宏 州

德宏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此前通告

加强重点涉疫地区进入(返回)德宏人员排查管理工作

一、所有进入(返回)德宏人员均应注册完善“德宏抗疫情”信息,并主动配合扫码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所有进入(返回)德宏人员必须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德宏后24小时之内就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逾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根据相关县市疫情防控规定就地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并按照所在县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三、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五、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省外进入(返回)德宏人员,特别是疫情高流行地区的人员要加强跟踪和管理。对14天内来自高流行地区进入(返回)德宏的人员,或者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的人员,纳入社区网格管理和服务范围,开展7天的健康监测服务。


临 沧

临沧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要求

所有跨省、跨市入临返临人员

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及境外返回人员入临返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就地集中隔离14天,做5次以上核酸检测。若已在其他地区进行隔离过的人员,须提前向村委会(社区)、单位和网格长报告,提供出发地隔离管控相关证明,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以上核酸检测。

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临返临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村委会(社区)、单位和网格长报告,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

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有“*”号的人员,需提前准备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再及时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所有跨省、跨市入临返临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保 山

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通告

对入保(返保)人员进行排查管理

一、对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隔离。

三、对近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非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四、对近14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边境县(市、区、旗)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隔离。若在离开地已经隔离7天以上的,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健康检测。

五、对省外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后尽快报备,施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对省内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保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常通行。

七、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前48小时内提倡开展核酸检测。保山市内人员除腾冲市执行口岸城市防控政策措施外,其余四县(区)人员在本市内正常流动。


迪 庆 州

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此前发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跨省入(返)迪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入迪后建议在24小时内主动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主动报备行程

如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或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为同时空伴随或接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电话、短信通知的入(返)迪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配合做好防疫

要主动配合各地开展健康排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跨省和省内有本土疫情城市、边境县(市)的入(返)迪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迪后建议在24小时内主动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若健康码发生变化,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自觉配合当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若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减少人员流动

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出行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返迪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云报客户端综合自云南网、云南新闻网、昆明发布等)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kmmfbst kmmfbst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