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432.08万元竞得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10.53亩商业用地,成交楼板均价816元/㎡。
地块详情
ANCB-2023L009
土地编号:ANCB-2023L009
综合容积率:2.50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占地面积:0.7万方
建筑面积:1.75万方
起始总价:1432.08万元
起始楼面均价:816元/㎡
成交总价:1432.08万元
成交楼面均价:816元/㎡
竞得者: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溢价率:0%
竞得方式:挂牌
配建条件:需为被征迁的村集体还建3646.21㎡面积的不动产
ANCB-2023L009号地块要求
1、ANCB-2023L009 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地块拟用于建设商业设施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宗土地上建设的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商业。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和国家投资政策有关规定。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小于等于 2.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50%;绿地率大于等于 15%;计容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7545 平方米;建筑限高小于等于 30 米。
4、该地块须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并同步配建各专项附属设施。
5、该地块须建设独立占地的农贸市场。
6、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安规条件〔2023〕69 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
7、地块出让条件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安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安宁市AN-DTA-A-10 地块规划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大屯东片区商业综合体,详见附件。
(2)土地竞得人须为被征迁的村集体还建 3646.21 平方米面积的不动产。
(3)土地竞得人所建设的商业综合体除用于提供还建的部分,应优先支持安宁市城市更新改造大屯东片区内的村集体购买。
8、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按出让面积以现状交地。
10、交地时间:待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 60 天内由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移交土地。
11、开竣工时间要求:1 年内开工,3 年内竣工。
12、由用地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13、该宗地的开发不得用于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必须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若需改变为其他用途,必须由政府依法依规重新处置。(来源克而瑞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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